毛泽东的表态,让周恩来、薄一波等人大感意外。周恩来在收到信后,连夜给毛泽东写了回信,谈了处理办法。根据毛泽东认为政府工作中存在分散主义的意见,周恩来于2月间主持召开关于加强政府各部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座谈会,并起草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汇报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
薄一波也立即召集中财委有关人员开会,汇报各地执行新税制的情况。随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派出若干个小组分赴各大中城市就执行新税制中所发生的较大问题,采取了补救措施。2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商业部部长姚依林、粮食部副部长兼党组书记陈希云联名给党中央和毛泽东写信,就修正税制的目的、新税制对物价的影响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作了说明。接着,财政部又向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作了一次汇报,由吴波负责说明修正税制。吴波汇报完后,薄一波发言作了自我批评,主动承担了责任。
但这一切补救措施并没有取得毛泽东的谅解。毛泽东对新税制出台时薄一波等人听取工商联意见而没有向党中央汇报表示严重不满,严厉批评说:“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毛泽东发动反“分散主义”斗争
毛泽东对薄一波等人不满很大程度上是在于新税制这一重要政策出台时,党中央和他事先竟不知道:一是新税制没有报经中共中央讨论通过,批评政务院自行其是,有脱离中共中央领导的趋势;二是新税制没有通过党的系统事先传达布置,暗指政府工作有脱离党的领导趋势。显然,毛泽东对政务院、中财委、财政部的“分散主义”倾向相当不满。在建立全国政权前夕,党中央曾在党内、军内进行过一次坚决反对“分散主义”的斗争。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再次发动反“分散主义”斗争,因为他认为中央人民政府工作中出现了脱离党中央领导的错误倾向。
建国之初,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董必武都强调党不应包办代替政府工作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就一直考虑如何加强党对政府的领导问题,并对董必武、周恩来等强调政府工作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的主张表示不满。1950年8月7日,毛泽东在给周恩来的批示中提出:“政务院所属各部门每次召开会议决定政策方针,都应如中财委所属某些部门一样,作出总结报告,呈报我及中央书记处看过,经同意后,除用政务院、各委或各部自己名义公告执行外,有些须用内部电报通知各地。”
因政务院较长时间未及时请示汇报,毛泽东遂认为政府工作脱离了党的领导,存在“分散主义”。1952年8月,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进行改组,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直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及中央书记处领导,周恩来仍任总党组干事会书记。原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第一副书记董必武不再担任新一届干事会领导职务,由邓小平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第一副书记。
1953年1月5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大规模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新三反”。
修正税制作为共和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财委和政务院事前未请示中共中央,方案也未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就正式出台,在毛泽东看来,这标志着“分散主义”倾向不但没有被遏制住,反而进一步发展和严重。2月21日,《人民日报》副总编辑胡绩伟写了一篇关于山东省级机关分散主义现象的报告。毛泽东批示说:“此件有很大教育意义。”很快,“新三反”在中央人民政府内转为反对“分散主义”运动。为加强党中央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毛泽东决定对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重大调整。
195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该《决定(草案)》指出:今后政府工作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中央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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