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毛泽东看来,公私问题涉及到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问题,亦即是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的问题。而被贴上“公私一律平等”标签的新税制却还是继续沿着新民主主义的轨道前进,这与毛泽东的设想背道而驰,因而受到严厉批评。
在新中国的经济舞台上,薄一波是一位重要领导人,曾先后担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财政部首任部长、国务院副总理等要职。他见证了新中国经济的发展历程,在1952—1953年主持修订的新税制,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并引发了一场新税制风波。那么,这次税制调整到底有什么问题,以至于在政治上造成一场轩然大波呢?
旧税制已不适应恢复经济的需要
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财经委员会(简称中财委)统一领导全国的财经工作。中财委存在于1949年7月到1954年9月,在统一管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中,出色地发挥了中央所期望的中央财经统帅部的作用。
在决定成立中财委后,经毛泽东亲自点将,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任中财委第一副主任,协助中财委主任陈云主持工作。
调整公私关系,即调整国营经济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是建国初期调整工商业的核心内容。1949年,全国私营工业有12.3万户,职工164万余人,占全国工业职工总数的54.6%,生产总值68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3.2%。私营工业在全国轻工业产品产量中,棉纱占46%,棉布占40%,面粉、卷烟、火柴均占80%。1950年,全国私营商业共有402万户,从业人员662万人。就私营商品销售额而言,批发占全国76%,零售占83.5%。私营工商业,已成为新中国经济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1950年初,政务院通过并颁布了《全国税收实施要则》。从经济成分和产业上都实行了不利于私营工商业者的政策。例如,对国营商业部门之间的内部调拨不予征税;对供销合作社在税收上实行减免或优待;对私营商业,在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则实行多税种、多次征收,手续复杂,商品流转一次征一道营业税、营业附加及印花税。税收方面的严重负担,让私营工商业者的意见很大。
到1952年,税收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1951年12月1日,党中央作出了发动“三反”运动的通知。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不久,党中央作出了“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规定了对贪污分子和违法工商业者的处理办法。到1952年6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五反”运动的胜利,沉重地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地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但也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对私营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尤其是运动初期,因为政策和办法不明确而产生了一些过“左”的行为,严重地冲击了私营企业,导致出现市场萧条、大批私营企业停歇。
与此同时,由于经营方式、流通环节的变化,商品中间流转环节减少,使得营业税中的批发营业税减少或很难收上来,国家税收有下降的趋势。而为了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又要求不断增加税收。一方面原定的税收难以收上来,一方面税收任务还要增加,再加上“三反”、“五反”刚结束,私营工商业者苦不堪言。诸多原因决定,1950年颁布的税制必须修正,以恢复与发展生产。
为了赶在春节前多征税,新税制匆匆出台
1952年9月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作出了修正税制的结论,并以“保证税收,简化手续”作为修正税制的原则。同时,各大区财政部长会议和第四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也随后召开,研究了修正税制的问题。根据这3次会议的讨论意见,财政部拟订了修正税制的具体方案,经中财委党组讨论通过,向周恩来总理作了汇报。据薄一波回忆说,方案经周总理逐字逐句修改。1952年12月26日,政务院第164次政务会议讨论批准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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